各有关种猪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国家种业振兴行动,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加大生猪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扎实推进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实施,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与华中农业大学等拟联合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武汉种猪集中测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
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生物育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生猪)
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湖北省养猪行业协会
湖北省家畜种业技术创新中心
动物育种与健康养殖前沿科学中心
生猪健康养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农业农村部猪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二、收测地点
华中农业大学香樟路国家种猪测定站
三、种猪送测及集中测定时间
种猪送测时间:2025年6月
集中测定时间:2025年6月-10月
四、收费标准
2650元/头,其中,种猪性能集中测定按2500元/头收取,基因组芯片检测及遗传评估计算按150元/头收取。
五、送测猪要求
1.送测猪为种公猪,品种为杜洛克、长白、大白及其他。
2.送测猪个体编号清楚,品种特征明显,系谱资料齐全(需填写3代系谱,原种一代请补充其进口原种的系谱档案,复印件即可;参加全国联合育种单位猪个体号请按国家统一15位编码填写)。系谱需注明品种、出生日期、初生重、断奶日龄及断奶重等信息,详见《送测种猪基本信息表》(附件 1)。同窝21日龄育成头数不得少于8头,其中,杜洛克猪不得少于7头。
3.送测时,每头猪必须配打免疫耳标与耳牌,且耳牌号与耳缺号必须一致。
4.送测猪健康,生长发育正常,无阴囊疝、脐疝、卧蹄、脊柱塌陷等遗传缺陷。送测猪在送测前必须进行常规免疫。
5.送测猪需采血送检,血样于送猪前14天统一按规定要求送至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进行检测,该血样检测费用由送测场家承担。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收费标准为315元/头(包括试剂耗材等成本费用)。
此外,还应在送猪当天随车冷藏携带每头猪送测当天或前一天采集的双管血样(抗凝血和血清各3mL),血样由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简称:武汉种猪测定中心)当场收取,此血样用做病原检测、品种、基因组及亲子鉴定,该血样检测费用由武汉种猪测定中心承担。
6.送检血样要求:每头送测猪送检血样2 份:
①1份血清,不少于 2.5mL,用于检测抗体。使用促凝管(红色盖子),装入全血(5~6 mL)后上下轻轻摇匀使全血与促凝剂混合均匀,然后充分静置(使血清充分析出),然后分离血清装入 5mL 离心管。血清要求无溶血,不冻结,冷藏运输。
②1份为 EDTA 抗凝血,不少于 2mL,用于检测病原。使用EDTA 抗凝管(紫色盖子),装入全血后,上下轻轻摇匀 2-3min,使血液与抗凝剂混合均匀以免凝血。
所有样品均需冷藏保存和运输。
7.样品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或者原场猪号编号,并随样品附上《送测猪免疫信息表》(附件 2),填写每头猪的样品信息和免疫信息。
实际送测猪数(每头猪 2 份样品)与计划送测猪数应一致。建议血样数量应至少为计划送测猪数的1.5倍,如计划送测10头,建议至少采集15头猪的血样。
8.血样检测项目主要有:非洲猪瘟病原、非洲猪瘟抗体、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原、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抗体、猪伪狂犬gE抗体、猪口蹄疫O型抗体、猪瘟抗体。送测猪血样检测结果需符合以下要求: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要求 |
病原 | 非洲猪瘟病毒核酸 | 阴性(—) |
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核酸 (美洲型经典株与变异株鉴别诊断) | 阴性(—) |
抗体 | 非洲猪瘟病毒抗体 | 阴性(—) |
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抗体 | 阴性(—) |
猪伪狂犬病gE抗体 | 阴性(—) |
猪口蹄疫O型抗体 | 无要求,阳性优选 |
猪瘟抗体 | 无要求,阳性优选 |
说明:送猪请按以上检测结果要求选送,猪只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
9.血检符合要求的送测猪个体重范围 20.0-26.0 kg ,且在 70日龄以内(NY/T 822-2019),以送测体重为准,超范围的猪只武汉种猪测定中心拒收。
10.运输送测猪的车辆必须彻底清洗消毒且经过备案准运。
11.请在送测时将送测猪的相关表格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并提交武汉种猪测定中心归档保存。
12.送测当日,送测场家按要求填写由武汉种猪测定中心提供的委托书,并办理送测手续。
13.如隔离期内经复检,有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原或伪狂犬病gE抗体阳性等不满足送测要求的猪只或群体,由场家与武汉种猪测定中心协商处理,阳性猪不得进行测定。
六、种猪测定与拍卖规则
1.所有送测种猪归送测企业所有,不合格种猪、疾病或死亡等情况通知送测企业,并商定处理办法,一类传染性疾病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送测当天血样与中心后续采血血样之间鉴定结果发生非同一猪只等情况,则送测猪只不计入测定排名,中心有权3年内不收测该场送测猪,且本次测定过程中若因此出现大的疫情风险,中心保留追责的权利。送测企业在送测时须提交委托书(附件3)。
2.种猪测定指标主要有测定期日增重、饲料转化率、达目标体重背膘厚,达目标体重日龄以及外形综合评定。
3. 经过测定遴选出的优质种猪,统一参加2025年10月16日-18日在华中农业大学举办的“2025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全国种猪大赛暨第25届中国武汉种猪拍卖展销会,并在同期举行的中国种猪产业发展论坛上进行颁奖。奖项包括各品种综合指数排名冠军,专家组外型评定冠军,测定期日增重、饲料转化率、达目标体重背膘厚测定指标单项冠军。
七、注意事项
1. 各场送测猪血样必须在送猪前14天送检,未按时、未按要求送检的单位不能参加本年度种猪集中测定。
2. 请在血样送检时将《送测猪免疫信息表》(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武汉种猪测定中心指定邮箱chenyajing613@163.com。
3. 请于送猪前一周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申请办理送猪车辆武汉市三环临时通行证。
八、联系方式
1.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洪斌斌 电话:027-87274778
2.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疫病诊断中心
联系人:库旭钢、徐凤琴 电话:13296677326,027-87286822
邮箱:hzauvdl@163.com
3. 武汉种猪测定中心
联系人:胡军勇、周全 电话:13707126796,027-87287466
邮箱:hjy0804@mail.hzau.edu.cn
附件:1. 送测种猪基本信息表
2. 送测猪免疫信息表
3. 委托书
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25年1月7日 |